外賣員因糾紛殺人 昨日開庭受審頭條
因行車糾紛,持刀致人死亡。令小編好奇的是,為什么外賣員會隨身攜帶刀具?
因行車途中發(fā)生糾紛,外賣員侯某持刀扎傷了面包車車主林先生,并最終導致對方死亡。而其同事李某、表弟張某在明知侯某傷人的情況下,仍協(xié)助其逃離北京。昨天上午,侯某、李某、張某三人分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、包庇罪、窩藏罪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受審。該案未當庭宣判。
行車糾紛引發(fā)兇案
據(jù)公訴機關(guān)指控,2018年1月10日下午5時許,送餐員侯某在北京國展中心附近取餐時,遇到了駕駛五菱面包車的受害人林某,兩人因行車糾紛引發(fā)沖突。其間,侯某使用隨身攜帶的尖刀扎刺林某胸部、腹部,致其死亡。經(jīng)鑒定,林某系被銳器刺擊胸部,造成心臟破裂,最終因失血性休克死亡。
侯某供述,事發(fā)當天,受害人林某剛從國展中心一號門開車出來,他則駕駛電動自行車從其車前經(jīng)過。其間他聽見有人喊:“你怎么騎的車?”回頭看時發(fā)現(xiàn)林某正用手指著自己罵,遂上前理論。
據(jù)目擊者證言,侯某下車后先走到林某面包車旁拉開了車門,等林某下車后就開始毆打?qū)Ψ剑帜尺€手后,侯某開始拿刀捅人。但庭審現(xiàn)場侯某否認了這一證言,他表示,自己一開始只是想和林某理論一番,雙方并沒有肢體沖突。是因為林某先動手打了他,自己才拿刀回擊。
同事為幫忙而隱匿罪證
侯某供述,拿刀捅了人后,他約了同事李某在地鐵站見面。見面后,侯某告訴同事,自己和別人打架用刀捅了對方,并把作案時穿的衣服交給李某。而李某出于“同事之間互相幫忙”的想法,不僅和侯某互換了衣物,還幫他騎走了事發(fā)時騎的電動車。
此后,李某在辦案民警前來詢問案情時,始終表示對侯某的衣物、電動車去向不知情。直到公安機關(guān)找到兩人工作的外賣站點,李某才意識到,事情可能比自己想象的要大,遂于12日晚主動將涉事電動車送回站點,并和公安機關(guān)取得聯(lián)系。李某說,自己是因為不想被侯某牽連,所以沒敢說實話,“沒想到犯了法”。
二人供職的外賣站點出具證明稱,侯某、李某工作時均表現(xiàn)良好,并未和商家、顧客發(fā)生過矛盾。
表弟協(xié)助嫌犯逃往武漢
在李某幫他銷毀衣物的同時,恰好來北京送貨的侯某的表弟張某也向侯某伸出了“援手”。張某說:“他是我表哥,知道他打了架,也不能把他趕走?!庇谑?,侯某就搭乘張某所開貨車,從北京逃到了武漢。
1月12日早10時許,侯某、張某在武漢某物流公司倉庫門前被抓。
公訴機關(guān)認為,被告人侯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并致人死亡;被告人李某明知侯某犯罪而幫助其隱匿罪證并作假證明包庇;被告人張某明知侯某犯罪而幫助其逃匿。三人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(jù)確實、充分,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被告人侯某的刑事責任,以包庇罪追究被告人李某的刑事責任,以窩藏罪追究張某的刑事責任。
昨天,北京三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,案件未當庭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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